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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资源

发布日期:2015-09-13 19:44 【关闭】

 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我国的淡水资源总量为28000亿立方米,占全球水资源的6%,仅次于巴西、俄罗斯和加拿大,名列世界第四位。但是,我国的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3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然而,中国又是世界上用水量最多的国家。仅2002年,全国淡水取用量达到5497亿立方米,大约占世界年取用量的13%,是美国1995年淡水供应量4700亿立方米的约1.2倍。
目前全世界的淡水资源仅占其总水量的2. 5%,其中70%以上被冻结在南极和北极的冰盖中,加上难以利用的高山冰川和永冻积雪,有86%的淡水资源难以利用。人类真正能够利用的淡水资源是江河湖泊和地下水中的一部分,仅占地球总水量的0.26%.目前,全世界有1 /6的人口、约10亿多人缺水。专家估计,到2025年世界缺水人口将超过25亿。
中文名
中国水资源
外文名
water resources of China
咸水比例
97.47%
淡水比例
2.53%
2008年降水量
654.8mm
 
 

概况

水是维系生命与健康的基本需求,地球虽然有71%的面积为水所覆盖,但是淡水资源却极其有限。在全部水资源中,97.47%是无法饮用的咸水。在余下的2.53%的淡水中,有87%是人类难以利用的两极冰盖、高山冰川和永冻地带的冰雪。人类真正能够利用的是江河湖泊以及地下水中的一部分,仅占地球总水量的0.26%,而且分布不均。因此,世界上有超过十四亿的儿童、妇女及男人无法获取足量而且安全的水来维持他们的基本需求。在许多层面,水资源和健康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所做的每项决策事实上都和水、以及水对健康所造成的影响有关。[1] 
 

水资源数量

中国土地面积960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年降水总量约6万亿立方米,折合年降水深为628毫米, 比亚洲平均年降水深少114毫米。根据1956~1979年同步期年径流资料分析计算,全国河川年径流量的多年平均值为27120亿立方米,中等干旱年(4年—遇)为24530亿立方米,严重干旱年(20年一遇)为22420亿立方米。全国地下水矿化度小于2克/升的淡水区面积(不包括沙漠面积)约860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地下水年补给量为8250亿立方米。由于地表水和地下水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河川径流中包括很大部分地下水排泄量,动态地下水也有一部分由河川径流所补给,故不能将河川径流量与地下水补给量相加作为水资源总量,应扣除两者之间相互转化的重复水量。根据1985年《中国水资源评价》的资料, 这项重复水量达7320亿立方米, 全国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8041亿立方米。分区水资源见表。中国河川径流总量与世界各国比较,次于巴西、苏联、加拿大、美国、印度尼西亚等五国,居世界第六位。按人口平均每人占有年径流量2670立方米,相当于世界平均数的1/4;按耕地平均每亩占有年径流量1800立方米,约相当于世界平均数的2/3。
中国分区水资源数量表
分 区 名 称 面 积
  (万平方公里)
降 水
  总 量
  (亿立方米)
河 川
  径 流 量
  (亿立方米)
地 下 水
  补给 量
  (亿立方米)
水 资 源
  总 量
  (亿立方米)
产 水
  系 数
产 水 模 数
  (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黑龙江流域片 90.34 4358 1166 431 1334 0.306 14.77
辽河流域片 34.50 1915 487 194 575 0.300 16.67
海滦河流域片 31.82 1775 288 265 428 0.241 13.45
黄河流域片 79.47 3719 662 406 740 0.199 9.32
淮河流域片 32.92 2839 741 393 964 0.340 29.28
长江流域片 180.85 19162 9512 2462 9587 0.500 53.01
珠江流域片 58.06 8945 4685 1115 4706 0.526 81.05
浙闽台诸河片 23.98 4342 2557 613 2591 0.597 108.04
西南诸河片 85.14 7846 5853 1540 5853 0.746 68.75
内陆诸河片 332.17 4989 1064 786 1161 0.233 3.49
额尔齐斯河 5.27 186 100 44 102 0.548 19.25

  计
北 方 六 片
  (含额尔齐斯河)
606.49 19781 4508 2519 5304 0.268 8.75
南 方 四 片 348.04 40295 22607 5730 22737 0.564 65.33
全 国 954. 53 60076 27115 8249 28041 0.467 29.38
 
水资源时空变化
中国位于太平洋西岸,地域辽阔,地形复杂,大陆性季风气候非常显著,因而造成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和时程变化的两大特点。降水量从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递减,依次可划分为多雨、湿润、半湿润、半干旱、干旱等五种地带。由于降水量的地区分布很不均匀,造成了全国水土资源不平衡现象,长江流域和长江以南耕地只占全国的36%,而水资源量却占全国的80%;黄、淮、海三大流域,水资源量只占全国的8%,而耕地却占全国的40%,水土资源相差十分悬殊。降水量和径流量的年内、年际变化很大,并有少水年或多水年连续出现。全国大部分地区冬春少雨、夏秋多雨,东南沿海各省,雨季较长较早。降水量最集中的为黄淮海平原的山前地区,汛期多以暴雨形式出现,有的年份一天大暴雨超过了多年平均年降水量。降水量的年际变化,北方大于南方,黄河和松花江在近70年中出现过连续11~13年的枯水期,也出现过连续7~9年的丰水期。有的年份发生北旱南涝,另外一些年份又出现北涝南旱。上述水资源特点是造成中国水旱灾害频繁,农业生产不稳定的主要原因
 

2008年国中国水资源公报

200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水利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着力推进民生水利,统筹推进了水利建设、管理、改革等各项工作。
水
2008年,中国自然灾害非常严重。南方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涉及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设施遭受严重损失;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造成8个省(直辖市)大量水库、水电站和堤防受损,并形成众多的堰塞湖;黄河遭遇了40年来最严重的凌汛,出现重大险情;全年有10个台风或热带风暴登陆,珠江发生了流域性较大洪水,长江流域发生了罕见晚秋汛;东北、华北、西北和黄淮等部分地区发生了近5年来最严重的干旱,部分地区因旱发生饮水困难。面对罕见的自然灾害,水利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调动全行业力量,全力以赴抗灾救灾,积极参与灾后重建,最大程度地保障了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最大程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2] 
 

水资源量

降水量。2008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达到654.8mm,折合降水总量为620
00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多年平均值)偏多1.9%。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西北诸河6个水资源一级区(简称北方6区,下同)面平均降水量为322.6mm,比常年值偏少1.7%;长江(含太湖)、东南诸河、珠江、西南诸河4个水资源一级区(简称南方4区,下同)面平均降水量为1244.3mm,比常年值偏多3.7%。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广东和海南偏多20%左右;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少的有17个省(自治区),其中宁夏黑龙江的偏少程度超过10%。
地表水资源量。2008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6377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278.6mm,比常年值偏少1.2%。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6区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少16%,南方4区比常年值偏多1.7%。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比常年值偏少的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海南、天津、上海、广东、广西偏多程度在36%~20%之间,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甘肃、宁夏偏少程度在50%~30%之间。
2008年,从国境外流入中国境内的水量为233亿立方米;从国内流出国境的水量为6057亿立方米,流入国际边界河流的水量为647亿立方米;全国入海水量为16101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量。
中国水资源量中国水资源量
2008年全国矿化度小于等于2g/L地区的地下水资源量为8122亿立方米,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736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为6683亿立方米,平原区与山丘区之间的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为297亿立方米。2008年全国平原区地下水总补给量为1806亿立方米,其中北方6区平原地下水总补给量为1473亿立方米,占全国总补给量的81.6%。北方平原区的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降水入渗补给量、山前侧渗补给量和井灌回归补给量分别占36.3%、51.2%、7.9%和4.6%。
水资源总量。2008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27434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偏少1%。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057亿立方米,占地下水资源量的13%,也就是说,地下水资源量的87%与地表水资源量重复。北方6区水资源总量4601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偏少12.5%,占全国的16.8%;南方4区水资源总量为22834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偏多1.7%,占全国的83.2%。全国水资源总量占降水总量的44.2%,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29万立方米。从总量来看,按照2009年的最新统计,中国水资源总量约为28124亿立方米,位居世界第六。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巴西、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和印度尼西亚。
 

蓄水动态

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2008年对全国500座大型水库和2980座中型水库进行统计,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为3083亿立方米,比年初蓄水总量增加360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2751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345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332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15亿立方米。北方6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减少52亿立方米,其中黄河区减少35亿立方米;南方4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增加412亿立方米,其中长江区和珠江区分别增加242亿立方米和142亿立方米。各省级行政区水库年末蓄水量与年初比较,湖北广西贵州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蓄水量增加,共增加蓄水量430亿立方米,河南青海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水库蓄水量减少,共减少蓄水量70亿立方米。
北方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2008年,北方17个省级行政区对77万平方公里平原地下水开采区进行了统计分析,年末浅层地下水储存量比年初减少38亿立方米。在各水资源一级区中,仅海河区和辽河区地下水储存量增加,西北诸河区、黄河区、淮河区、松花江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其中西北诸河区减少32亿立方米,其余3区减少幅度在2亿~8亿立方米之间。按省级行政区统计,地下水储存量增加的仅有6个省级行政区,其中河北辽宁增加较多,分别增加近5亿立方米;储存量减少的有11个省级行政区,其中新疆减少最多,达28亿立方米,陕西黑龙江甘肃、减少幅度在4亿~6亿立方米之间。
平原区地下水位降落漏斗。2008年,21个省级行政区对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以下简称漏斗)进行了不完全调查,共统计漏斗81个,漏斗总面积7万平方公里。在38个浅层(潜水)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的共11个,年末漏斗中心水位埋深大于20m的共24个。在43个深层(承压水)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的共25个,年末漏斗中心水头埋深大于50m的共13个。2008年末与年初相比,浅层漏斗面积扩大的有21个,中心水位下降的有21个;深层漏斗面积扩大的有9个,中心水头下降的有10个。
 

开发利用

供水量。2008年全国总供水量5910亿立方米,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21.5%。
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81.2%,地下水源供水量占18.3%,其他水源供水量占0.5%。在4796亿立方米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占33.8%,引水工程占38.6%,提水工程占24.9%,水资源一级区间调水占2.7%。在1085亿立方米地下水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占80.1%,深层承压水占19.4%,微咸水占0.5%。
北方6区供水量2622亿立方米,占全国总供水量的44.4%;南方4区供水量3288亿立方米,占全国总供水量的55.6%。南方各省级行政区以地表水源供水为主,大多占其总供水量的90%以上;北方各省级行政区地下水源供水占有较大比例,其中河北、北京、山西、河南4个省(直辖市)占总供水量的50%以上。
另外,全国直接利用海水共计411亿立方米,主要作为火(核)电的冷却用水。其中广东、浙江和山东利用海水较多,分别为204亿立方米、119亿立方米和33亿立方米。
用水量。2008年全国总用水量5910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占12.3%,工业用水占23.7%,农业用水占62.0%,生态与环境补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占2.0%。与2007年比较,全国总用水量增加91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增加19亿立方米,工业用水减少7亿立方米,农业用水增加65亿立方米,生态与环境补水增加14亿立方米。在各省级行政区中用水量大于400亿立方米的有江苏、新疆、广东3个省(自治区),用水量少于50亿立方米的有天津青海北京西藏海南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75%以上的有新疆、宁夏、西藏、内蒙古、甘肃、海南6个省(自治区),工业用水占总用水量30%以上的有上海、重庆、福建、江苏、湖北、贵州、安徽7个省(直辖市),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20%以上的有北京、重庆和天津3个直辖市。
用水消耗量。2008年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11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耗水占74.7%,工业耗水占10.7%,生活耗水占12.4%,生态与环境补水耗水占2.2%。全国综合耗水率(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为53%,干旱地区耗水率普遍大于湿润地区。各类用户耗水率差别较大,农田灌溉为62%,工业为24%,城镇生活为30%,农村生活为85%。
废污水排放量。废污水排放量是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2008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758亿吨。
用水指标。2008年,全国人均用水量为446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格)用水量为193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含公共用水)为每日212L,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为每日72L,农田实灌面积亩均用水量为43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为108立方米。按可比价计算,2008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
中国水资源供用水量中国水资源供用水量
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07年下降了7%和9%。
各省级行政区的用水指标值差别很大。从人均用水量看,大于600立方米的有新疆、西藏、宁夏、黑龙江、江苏、内蒙古、广西、上海、青海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新疆、西藏、宁夏分别达2500立方米、1315立方米、1208立方米;小于300立方米的有山西、天津、北京、陕西、山东、河南、四川、贵州、河北、重庆10个省(直辖市),其中山西最低,仅167立方米。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看,新疆和西藏2个自治区较高,分别为1209立方米和948立方米;小于100立方米的有北京、天津、山东、山西、上海、浙江6个省(直辖市),其中北京、天津分别为30立方米和34立方米。
 

水体水质

河流水质。2008年,对约15万平方公里的河流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Ⅰ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3.5%,Ⅱ类水河长占31.8%,Ⅲ类水河长占25.9%,Ⅳ类水河长占11.4%,Ⅴ类水河长占6.8%,劣Ⅴ类水河长占20.6%。全国全年Ⅰ~Ⅲ类水河长比例为61.2%,与2007年基本持平。各水资源一级区中,西南诸河区、西北诸河区、长江区、珠江区和东南诸河区水质较好,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95%~64%;海河区、黄河区、淮河区、辽河区和松花江区水质较差,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35%~47%。
湖泊水质。对44个湖泊的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水质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面积占44.2%,Ⅳ类和Ⅴ类水的面积共占32.5%,劣Ⅴ类水的面积占23.3%。对44个湖泊的营养状态进行评价,1个湖泊为贫营养,中营养湖泊有22个,轻度富营养湖泊有10个,中度富营养湖泊有11个。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情况如下:
太湖:若总磷、总氮参加水质评价,湖体水质均劣于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水面积分别占评价面积的7.4%、27.2%和65.4%。若总磷、总氮不参加水质评价,则Ⅱ类水面积占18.8%,Ⅲ类水面积占64.5%,IV类水面积占13.8%,劣Ⅴ类水面积占2.9%。除东太湖和东部沿岸带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外,其他湖区均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滇池:耗氧有机物及总磷和总氮污染均十分严重。无论总磷、总氮是否参加评价,Ⅴ类水面均占评价水面的28.3%,劣Ⅴ类水面占71.7%。全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巢湖:西半湖污染程度明显重于东半湖。若总磷、总氮不参加评价,东半湖评价水面水质为Ⅲ类,西半湖评价水面为Ⅳ类,总体水质为Ⅳ类。若总磷、总氮参加评价,东半湖评价水面水质为Ⅳ~Ⅴ类,西半湖为劣Ⅴ类,总体水质为劣Ⅴ类。东半湖处于中营养状态,西半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水库水质。在监测评价的378座水库中,水质优良(优于和符合Ⅲ类水)的水库有303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80.2%;水质未达到Ⅲ类水的水库有75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19.8%,其中水质为劣Ⅴ类水的水库有16座。对347座水库的营养状态进行评价,中营养水库有241座,轻度富营养水库86座,中度富营养水库18座,重度富营养水库2座。
省界水体水质。对全国298个省界断面的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水质符合和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断面数占总评价断面数的44.6%,水污染严重的劣Ⅴ类占27.5%。各水资源一级区中,省界断面水质较好的是西南诸河区和东南诸河区,淮河区、海河区、辽河区省界断面水质较差。省界断面的主要超标项目是化学需
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等。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2008年全国监测评价水功能区3219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评价,全年水功能区达标率为42.9%,其中一级水功能区(不包括开发利用区)达标率为53.2%,二级水功能区达标率36.7%。在一级水功能中,保护区达标率为65.5%,保留区达标率为67.7%,缓冲区达标率为25.9%。
地下水水质。2008年,根据641眼监测井的水质监测资料,北京、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海南、宁夏、广东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地下水水质进行了分类评价。水质适合于各种使用用途的Ⅰ~Ⅱ类监测井占评价监测井总数的2.3%,适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的Ⅲ类监测井占23.9%,适合除饮用外其它用途的Ⅳ~Ⅴ类监测井占73.8%。

2013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2013年,我国干旱、洪涝及台风灾害频发、重发,黑龙江、嫩江、松花江发生流域性大洪水,其中黑龙江下游洪水超百年一遇。一些地区发生了较为严重的暴雨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有14个台风影响我国,9个在东南沿海登陆,双台风甚至三台风生成较多,风雨、潮洪交织影响。西南、西北等地发生冬春旱,江淮、江南及西南部分地区发生严重伏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汪洋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超前部署、科学防控、有效应对,防汛抗旱取得重大胜利,洪涝灾害死亡人数较2000年以来均值减少5成,完成抗旱浇地3.7亿亩次,解决了2007万农村群众因旱临时饮水困难,最大程度减轻了灾害损失,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
2013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显著成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个部门组建考核工作组。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控制指标分解到地级行政区域。重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实现省界缓冲区水质断面监测全覆盖。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水利部联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开展节水产品普及推广和质量提升行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教育基地等节水载体建设。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管不断强化,地下水治理与保护逐步加强。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启动46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应急水量统一调度,妥善处置浊漳河等19起突发水污染事件。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经国务院批复实施,水利规划体系不断完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全面完成,普查成果得到广泛应用。
 

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13年,全国平均降水量661.9mm,折合降水总量62674.4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偏多3.0%。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西北诸河6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北方6区)平均降水量为362.4mm,比常年值偏多10.4%;长江(含太湖)、东南诸河、珠江、西南诸河4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南方4区)平均降水量为1193.3mm,与常年值接近。从行政分区看,东部11 个省级行政区( 以下简称东部地区) 平均降水量1178.4mm,比常年值偏多6.6%;中部8个省级行政区(以下简称中部地区)平均降水量913.7mm,与常年值接近;西部12个省级行政区(以下简称西部地区)平均降水量517.8mm,比常年值偏多3.2%。
地表水资源量 2013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6839.5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283.4mm,比常年值偏多0.5%。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6区地表水资源量为5538.2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91.4mm,比常年值偏多26.4%;南方4区为21301.3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624.1mm,比常年值偏少4.6%。从行政分区看,东部地区地表水资源量5751.7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539.6mm,比常年值偏多10.9%;中部地区地表水资源量6254.4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374.9mm,比常年值偏少0.8%;西部地区地表水资源量14833.4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220.2mm,比常年值偏少2.5%。
2013年,从国境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214.9亿立方米,从我国流出国境的水量5282.2亿立方米,流入界河的水量2299.1亿立方米;全国入海水量15606.4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量 全国矿化度小于等于2g/L地区的地下水资源量8081.1亿立方米,与常年值接近。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1782.1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6610.7亿立方米;平原区与山丘区之间的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311.7亿立方米。北方6区平原地下水总补给量为1539.7亿立方米,是北方地区的重要供水水源。北方平原区的降水入渗补给量、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山前侧渗补给量和井灌回归补给量分别占51.8%、35.4%、7.8%和5.0%。
水资源总量 2013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27957.9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偏多0.9%。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118.4亿立方米,占地下水资源量的13.8%(地下水资源量的86.2%与地表水资源量重复)。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6区水资源总量6508.0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偏多23.6%,占全国的23.3%;南方4区水资源总量为21449.9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偏少4.5%,占全国的76.7%。从行政分区看,东部地区水资源总量6130.3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偏多10.9%,占全国的21.9%;中部地区水资源总量6748.3亿立方米,与常年值接近,占全国的24.2%;西部地区水资源总量15079.3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偏少2.4%,占全国的53.9%。全国水资源总量占降水总量44.6%,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为29.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蓄水动态

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2013年对全国588座大型水库和3271座中型水库进行统计,水库年末蓄水总量3400.7亿立方米,比年初蓄水总量减少240.0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3005.4亿立方米,比年初减少232.9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395.3亿立方米,比年初减少7.1亿立方米。北方6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减少99.7亿立方米,其中黄河区和淮河区分别减少50.0亿立方米和23.8亿立方米;南方4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减少140.3亿立方米,其中长江区减少117.2亿立方米。各省级行政区水库年末蓄水量与年初比较,广东、海南和云南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蓄水量增加,共增加蓄水量58.8亿立方米;湖北、浙江、青海和吉林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蓄水量减少,共减少蓄水量298.8亿立方米;西藏自治区水库蓄水量没有变化。
北方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 2013年,北方17个省级行政区对69万平方公里平原地下水开采区进行了统计分析,年末浅层地下水储存量比年初减少16.8亿立方米。6个水资源一级区中,淮河区、黄河区、西北诸河区和海河区地下水储存量分别减少36.7亿立方米、5.3亿立方米、1.3亿立方米和0.9亿立方米,松花江区和辽河区分别增加26.4亿立方米和0.9亿立方米。按省级行政区统计,地下水储存量增加的有7个省(自治区),其中黑龙江和吉林分别增加18.4亿立方米和9.6亿立方米;储存量减少的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河南和江苏分别减少25.1亿立方米和9.4亿立方米。
 

水资源开发利用

供水量 2013年全国总供水量6183.4亿立方米,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22.1%。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81.0%;地下水源供水量占18.2%;其他水源供水量占0.8%。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占31.6%,引水工程占32.6%,提水工程占32.2%,水资源一级区间调水量占3.6%。在地下水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占84.8%,深层承压水占14.9%,微咸水占0.3%。
北方6区供水量2822.0亿立方米,占全国总供水量的45.6%,南方4区供水量3361.4亿立方米,占全国总供水量的54.4%。南方省份地表水供水量占其总供水量比重均在88%以上,而北方省份地下水供水量则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中河北、北京、河南、山西和内蒙古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一半以上。
另外,全国海水直接利用量692.7亿立方米,主要作为火(核)电的冷却用水。其中广东、浙江、福建和山东利用海水较多,分别为270.4亿立方米、204.0亿立方米、58.4亿立方米和55.9亿立方米。
用水量 2013年全国总用水量6183.4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占12.1%;工业用水占22.8%;农业用水占63.4%;生态环境补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占1.7%。
按水资源分区统计,北方6区用水量2822.0亿立方米,占全国总用水量的45.6%,其中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态环境补水分别占全国同类用水的33.9%、24.0%、55.1%、65.6%;南方4区用水量3361.4亿立方米,占全国总用水量的54.4%,其中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态环境补水分别占全国同类用水的66.1%、76.0%、44.9%、34.4%。
按东、中、西部地区统计,用水量分别为2200.9亿立方米、1993.2亿立方米、1989.3亿立方米,相应占全国总用水量的35.6%、32.2%、32.2%。生活用水比重东部高、中部及西部低,工业用水比重东部及中部高、西部低,农业用水比重东部及中部低、西部高,生态环境补水比重基本一致。
用水消耗量 2013年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263.4亿立方米,耗水率(消耗总量占用水总量的百分比)53%。各类用户耗水率差别较大,农业为65%;工业为23%;生活为43%;生态环境补水为80%。
废污水排放量 废污水排放量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2013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775亿t。
用水指标 2013年,全国人均综合用水量456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109立方米。耕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418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2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67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含公共用水)212L/d,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80L/d。
按东、中、西部地区统计分析,人均用水量分别为393立方米、468立方米、545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差别较大,分别为63立方米、129立方米、158立方米,西部比东部高近1.5倍;耕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分别为379立方米、378立方米、51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44立方米、70立方米、54立方米。
水体水质
河流水质 2013年,对全国20.8万km的河流水质状况进行了评价。全年Ⅰ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4.8%,Ⅱ类水河长占42.5%,Ⅲ类水河长占21.3%,Ⅳ类水河长占10.8%,Ⅴ类水河长占5.7%,劣Ⅴ类水河长占14.9%。全国Ⅰ〜Ⅲ类水河长比例为68.6%。从水资源分区看,西南诸河区、西北诸河区水质为优,珠江区、东南诸河区水质为良,长江区、松花江区水质为中,黄河区、辽河区、淮河区水质为差,海河区水质为劣。
湖泊水质2013年,对全国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和面积较大的119个主要湖泊共2.9万平方公里水面进行了水质评价。全年总体水质为Ⅰ〜Ⅲ类的湖泊有38个,Ⅳ〜Ⅴ类湖泊50个,劣Ⅴ类湖泊31个,分别占评价湖泊总数的31.9%、42.0%和26.1%。主要污染项目是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对上述湖泊进行营养状态评价,大部分湖泊处于富营养状态。贫营养湖泊1个,占评价湖泊总数的0.8%;中营养湖泊35个,占评价湖泊总数的29.4%;富营养湖泊83个,占评价湖泊总数的69.8%。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情况如下:
(1)太湖:若总氮不参加评价,全湖总体水质为Ⅳ类。其中,东太湖和东部沿岸区水质为Ⅲ类,占评价水面面积的18.8%;五里湖、梅梁湖、贡湖、湖心区、西部沿岸区和南部沿岸区为Ⅳ类,占78.3%;竺山湖为Ⅴ类,占2.9%。若总氮参评,全湖总体水质为Ⅴ类。其中,五里湖、东太湖和东部沿岸区水质为Ⅳ类,占评价水面面积的19.1%;贡湖为Ⅴ类,占7.0%;其余湖区均为劣Ⅴ类,占73.9%。太湖流域处于重度富营养状态,各湖区中,五里湖、东太湖和东部沿岸区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余湖区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2)滇池:耗氧有机物及总磷、总氮污染均十分严重。无论总氮是否参加评价,水质均为劣Ⅴ类,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3)巢湖:总磷、总氮污染十分严重,西半湖污染程度重于东半湖。无论总氮是否参加评价,总体水质均为Ⅴ类。东半湖水质为Ⅳ类、西半湖为劣Ⅴ类。湖区整体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水库水质 2013年,对全国262座大型水库、381座中型水库及24座小型水库,共667座主要水库进行了水质评价。全年水质为Ⅰ类的水库有31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4.7%;Ⅱ类水库301座,占45.1%;Ⅲ类水库211座,占31.6%;Ⅳ类水库66座,占9.9%;Ⅴ类水库25座,占3.7%;劣Ⅴ类水库33座,占5.0%。对646座水库的营养状态进行评价,中营养状态的水库有375座,轻度富营养状态的水库有214座,中度富营养水库55座,重度富营养水库2座。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 2013年全国评价水功能区5134个,满足水域功能目标的2538个,占评价水功能区总数的49.4%。其中,满足水域功能目标的一级水功能区(不包括开发利用区)占57.7%;二级水功能区占44.5%。
评价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2999个,符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控制指标要求的1890个,达标率为63.0%。其中,一级水功能区(不包括开发利用区)达标率为64.2%,二级水功能区达标率为62.1%。
省界水体水质 2013年对全国512个重要省界断面进行了监测评价,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2.3%、18.2%和19.5%。各水资源一级区中,西南诸河区、东南诸河区省界断面水质为优,长江区、珠江区省界断面水质为良,松花江区省界断面水质为中,黄河区、淮河区省界断面水质为差,海河区、辽河区省界断面水质为劣。
地下水水质 2013年,依据1229眼水质监测井的资料,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上海、江苏、安徽、海南、广东10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地下水水质进行了分类评价。水质适用于各种用途的Ⅰ~Ⅱ类监测井占评价监测井总数的2.4%;适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的Ⅲ类监测井占20.5%;适合除饮用外其他用途的Ⅳ~Ⅴ类监测井占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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